借口一“交的物业费不知道都干什么了?搞清楚我再交”
物业应答:
1、用于安全:小区内门岗把关、巡逻,车辆管理、台风暴雨灾害防控,违建排查、每晚安全守护值班,发生疫情、火情时我们都冲在最前线。
2、用于绿化:小区树木、花草的养护,枯萎的需要更换,长乱的需要修剪,蚊虫蛇鼠消杀。
3、用于设备:每栋电梯的正常运转情况挨个排查与维护;车道、人行道路面保养维护、供电供水设备管道的运行保养;技术工人上门排查。
4、用于卫生:清扫社区垃圾落叶,垃圾每日的及时清运。
5、用于组织:社区文化活动、文明社区宣传、节日装点等等。
以上都需投入一定的人力和物力成本,其实物业费更多的是,取之于业主用之于业主。”
借口二
“物业服务不到位,
给我免一部分物业费,可以考虑交费”
物业应答:
1、“麻烦您帮我们指正下哪些工作不到位,我这边记录后,马上安排改进!”判断是否真不到位;若确实有问题,立即安排相关同事立即整改并即刻向业主反馈改善安排。
2、“您现在在家吗,我们管家和相关同事现在就去现场确认下情况可以吗?”若业主属“无理挑剔型”,则可约同事及业主一起到现场核查,当面确认分析情况。
3、坚定立场,不轻易承诺降费。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第七条规定:业主有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义务。
借口三“目前手中没钱,或现在比较忙,过些天再来交费”
物业应答:
1、“您什么时间方便交,我这边备注一下”根据对业主交费习惯的了解,进行真伪判断。一定要与业主约定好具体的交费时间。”
2、“业主您好,与您明天约好的过来交费。如果不方便也可以直接在我们APP上交,或扫公司收款二维码、银行转账”。在业主未交费之前,不断与该业主保持信息联系,让业主没有退步或遗忘的空间。”
3、到约定交费时间,与该业主沟通;若业主再找理由,收费人员告知将安排上门收取或到业主公司收取,或晚上/周末业主在家时,直接主动上门与业主见面。
借口四“现在物业费高,等业委会与物业续签合同、降低物业费标准时我再交”
物业应答:
“业主,您在入住时,与物业签订了《前期物业管理协议》,约定了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。如果续签《物业服务合同》,对收费标准有重新约定,可以在《合同》生效后,执行新约。在此之前,原协议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并要执行的。物业每天都在投入成本,比如:公共设施维护保养、隐患排查、老旧换新、园林养护等等,维护社区整体形象、安全、运转;物业如果没有费用,我们无法为社区、为您的生活提供更好的环境与服务。”
借口五“地产开发商对小区和公共设施设计不合理,你们改了我再交”
物业应答:
“可能需要和您解释下,设计问题不是物业范围能解决的,超出了我们物业管理的权限。涉及建设单位设计不合理,我们作为物业服务愿意积极配合,协助业主向相关单位发函反映(有业委会的也可以让业委会来发函),但是我们无权制约其它单位。”
借口六“买房子后,我都不在小区住,没享受到物业服务,不能交物业费”
物业应答:
“虽然您不在小区住,但其实在很多方面也是在享受物业管理服务,比如小区的安全治理、楼盘管理服务口碑、公共卫生绿化等服务;这些物业服务对您房屋的保值、增值都起到极大的正面影响。虽然您此时没有入住,但我们一直在看守家园,等您回来需要住的时候,发现小区里垃圾成堆,违章乱建,杂草丛生,哪哪都有问题的时候,那才真是物业的问题啦。”
“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,是通过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,最终体现在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。物业管理费包括保洁费、保安费、绿化费等等,大部分是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、共用设备设施维护费用,并非针对专门单个业主的服务。虽然房屋空置,但小区卫生仍需天天清洁打扫,公共秩序必须时时巡查维护,所有设施设备如电梯、消防等费用也要正常支出。“
《民法典》第944条规定,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,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(空置房未入住/一楼不需要使用电梯)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。
借口七“我在小区丢过自行车(或车辆被刮),我不交物业费/少交物业费。”
物业应答:
“业主您好,您在小区内丢失自行车,我们愿意积极协助公安部门进行调查。但物业未收取自行车保管费,因此没有保管责任,法律角度讲是无赔偿义务的。”
“业主您好,发生这种事情谁心里都不舒服。您稍等我们确认下您车辆的情况。您有签署《停放协议》/《租赁协议》,这上面对此类情况有约定(临时车入场视为临时租赁),您可报保险向保险公司索赔。我们愿意积极配合出具相关材料。”(以上情况,项目也可结合具体情况酌情考虑,通过其他人性化方式安抚业主)
借口八“我房屋维保期已过,有一些简单施工质量问题怎么办?”
物业应答:
“业主您好,管理处本着客户满意经营的理念和以解决问题的原则,能给业主您简单维修的,我们都安排技工尽量修复处理好。另外也请您知晓和理解,这些工作不属物业服务范围内的,产生的相关费用需要您自行承担。”
借口九“我家中工程质量问题很多,找施工单位赔付,但施工单位未答应。你们物业去向施工单位要赔付,用这笔钱顶替物业费或者等维修好后再开始交费”
物业应答:
“业主您好,请您理解,房屋施工单位维修与物业服务,没有直接关系,交房后整个社区的物业服务从环境、安全、维护、文化活动等方面已经开始全面启动运转了。
“物业公司与施工单位不存在任何契约关系,也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,我们没有权力向施工单位索赔。您如果对施工单位索赔不成功,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,我们愿意积极配合。”
借口十“周围施工扰民/临街车辆扰民,太吵了我都没办法休息,还来收什么物业费”
物业应答:
“业主您好,对此类扰民,物业愿意积极配合,与居委会以及业委会一起联名向有关单位反映情况,您本人也可以向政府主管部门投诉。但物业公司没有权利去约束小区周边其它单位或部门,同时也是物业管理服务范围之外。您以此理由不交物业费,在法律和情理方面都是站不住的,请您理解。”(文章转载自河南并智律师事务所)